1、頻率調整范圍3—20Hz之間,且可隨意固定兩個次聲頻率同步發生和接收;
2、次聲波發射及遇阻反射接收總距離大于6000米;
3、有效距離范圍內測量誤差不得超過±10m(±0.3%);
4、次聲波發射功率可隨機調整,但最大功率時不能危害人體健康,同時設有報警及保護功能;
5、次聲波能量轉化發生器最大外徑<φ50mm,長度<100mm;
6、信號接收靈敏度及信號波形幅度可隨時調節;
7、聲波發聲器工作壓力不低于10MPa,工作電壓DC24V以下,樣機整體體積控制在30cm×15cm×15cm以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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